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甲拌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意见的函(农办农函[2021]5号)

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粮食和储备局、林草局办公厅(室)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农村(农牧)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,各有关农药生产经营企业:

 

 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、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农药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,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,我部拟对甲拌磷、甲基异柳磷、水胺硫磷、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取淘汰措施。

 

  自2022年3月1日起,抖客网,发证机关撤销甲拌磷、甲基异柳磷、水胺硫磷、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,禁止生产。自2024年3月1日起,禁止销售和使用。

 

  现对以上淘汰措施公开征求意见。请于2022年1月2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农药管理司。

 

  电子邮箱:pmd@agri.gov.cn

 

  传    真:010-59191875

 

  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农村部

 

  农药管理司(邮编:100125)

 

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

 

  2021年12月21日

 

  附件:

 

     农办农函5.ofd

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甲拌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意见的函(农办农函[2021]5号)

原标题:【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甲拌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意见的函(农办农函[2021]5号)
内容摘要: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粮食和储备局、林草局办公厅(室)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农村(农牧)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,各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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